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符合民心,顺应民意!

发布时间:2020-06-01

中国城市杂志社社长 中外城市竞争力研究院院长 桂强芳

 

中国城市杂志社李赤军  28日下午3点人民大会堂涉港决定表决通过时,会场内响起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这是一国两制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充分体现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切。

决定分为导语和正文两部分。导语中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会议认为,近年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凸显,港独、分裂国家、暴力恐怖活动等各类违法活动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利用香港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中国城市杂志社、中外城市竞争力研究院坚决拥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决定体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对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轨道前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相信决定一定有利于香港社会的稳定,必将为社会将提供有利的营商和投资环境,促成香港未来更好的发展,香港的明天会更加美好!